房屋遗产 父亲是部队离休干部,66年住进部队干休所,86年去世,我母亲作为遗属就一直住在干休所这栋房里。99年部队房屋改革,我母亲办理了在她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大多数子女不知情)、没有土地证,03年母亲立遗嘱并经公证将这套住房给了老大。请问这份遗嘱完全有效吗?没有我父亲,我母亲就不可能有这个遗产,难道这不是我父母的共同遗产吗?
2011-05-22 15:23 坦然Y(江苏)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5月22日 15时42分
从你提供的情况看应该有你父亲的部分。
2 谷友军律师 2011-05-22 16:21
不一定有你父亲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