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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帮朋友问一个问题,我和媳妇感情不好。我提起上诉离婚
您好,律师,我帮朋友问一个问题,我和媳妇感情不好。我提起上诉离婚 您好,律师,我帮朋友问一个问题,我和媳妇感情不好。我提起上诉离婚,第一次没有判决,第二次开庭的时候,法院告诉我女方把我提起上诉,女方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要钱和孩子,但是儿子女方那边真的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请问再次开庭,法院能判决离婚吗?
2015-09-08 10:13 ask201……(山东-济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5-09-08 10:28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不具备上述情形且被告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第一次未判离的,原告需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后法院会判离。
2 曲延波律师  2015-09-08 10:30
可以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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