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执行和解吗 我与原告双方商量好要执行和解,对方同意少要一部分货款。可是到法官那却说我们俩执行和解无效,说申请强制执行了,必须把货款打到法院指定的账户上。请问我们要和解该怎么办?谢谢
2011-05-22 11:57 正义正(河北-石家庄)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5月22日 17时41分
双方可以和解,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后也可以不制作执行和解协议书,而是由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即可。因此法院说无效是错误的,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可以的。
2 朱君秀律师 2011-05-22 12:06
答:可以和解,法官的说法不正确。
3 孙新律师 2011-05-22 13:41
双方可以协商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