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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处置权利
财产处置权利 我与老公因工作关系分居,感情一直不好。现在在为离婚的情况下,他以整理房子为由要我拿回家中物品,我没空整理便全部扔掉。他的行为对我应该已经构成侵权了吧,我是否可以起诉
2015-09-07 16:24 一帆风顺3(浙江-嘉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5-09-07 16:32
可以起诉
2 赵剑律师  2015-09-07 16:28
您好,可以起诉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判决生效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了。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 何翠主任律师  2015-09-07 17:07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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