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有权利没收假币吗 我2009年7月11日在张家口西沙河客运站买票时,我给了他一百,售票员说我的钱是假币,让我再拿出一百买票,我当时就给了,他说那张假币他们车站规定发现假币就给没收了,我说让我看看他们也不让看,我让他们出具证明,他们也没有给出示任何没收证明,站前派出所也不给出示任何证明。他们这样做是合法的吗 ,他们有权利去没收假币吗,就是是。也应该出示没收证明吧。好多的人遇到这个事情了不知道怎么办 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权利去没收,我当时也是这样想的,他们这吗做事合法的吗 我应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时间过了这么多天还能讨个说法吗,当时我求他们半天才给我了“假币”的编号。
2009-07-19 19:45 qiaocu……(河北-张家口)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19 22:57
应当出具证明。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09-07-20 10:53
车站扣除假币应当出具证明
3 孙新律师 2009-07-19 19:49
建议聘请律师办理
4 孙新律师 2009-07-20 17:51
金融机构有权利收回,车站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5 孙新律师 2009-07-20 23:08
车站做法你合法,他们无权没收假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