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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你好我爸爸7月3日开自己叉车,倒车时撞到一个6岁小孩
交通事故,你好我爸爸7月3日开自己叉车,倒车时撞到一个6岁小孩 交通事故,你好我爸爸7月3日开自己叉车,倒车时撞到一个6岁小孩。当时就送到医院,医生查到小孩是肺部出血,住院一个星期,住院期间,所有的医药费,陪护费,还有伙食费都是我爸爸出的,出院后,医院建议一个月后复查,8月3号我爸爸带小孩同小孩父母去医院复查了,医生说没事了,出于小孩父母的要求,我们8月26又复查了一次,主治医生说,已经全部康复,且小孩身体也不会留什么后遗症,住院期间加后续复查费,共花了人民币一万五左右。小孩子出院后就活蹦乱跳的。现在谈到后面营养问题,对方张口营养费5万,我们觉得这样的赔偿不合理,麻烦律师建议下我们该怎么赔偿,像这种情况大概赔偿多少……麻烦给个建议。
2015-09-07 10:29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胡学飞律师  2015-09-07 10:36
营养费根据营养期计算数额,营养期需要通过鉴定程序确定。
就你所述情况来看,对方请求不合理。
2 江珍来律师  2015-09-07 10:36
两万左右,建议协商解决
3 付成刚律师  2015-09-07 17:04
协商不成的,可以让对方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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