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时发现购置房屋漏水,未办理收房手续 您好,我在本地区购置的商品房合同注明2015年6月30日之前交房,在收房时发现房屋漏水,就要求他们去修,等修好了再收房,但是到9月5日,房屋仍然在漏,这期间工程部确实也在维修,但就是一直没有修好,我可以按照合同要求他们按照延期交房不具备交房条件来赔偿吗?我应该怎样维权?
2015-09-06 16:37 xiaome……(北京-平谷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5-09-06 16:47
可以起诉对方追究违约责任
2 宋超律师 2015-09-06 16:40
您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 徐卫东律师 2015-09-06 16:41
你好,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4 李建成律师 2015-09-06 16:42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5 朱孟喜律师 2015-09-06 16:47
还真不能 不能适用延期交房违约赔偿 因为这只是一般的质量问题 不影响交房的 不过 对方是有维修义务的 你可以等起维修好了 再收房 或者自己维修后 要求对方报销 赔偿
6 孙新律师 2015-09-06 16:47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7 赵江涛律师 2015-09-06 17:04
可以按照合同主张权利
8 陈晓云律师 2015-09-06 17:26
可以,无法协商的,提交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9 张敬辉律师 2015-09-07 00:50
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10 赵剑律师 2015-09-07 09:16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