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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孩的抚养权问题
关于小孩的抚养权问题 我先生非法跟另外女人同居半年,如果我起诉离婚,并且要小孩的抚养权请问我的胜诉大吗?我这种情况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吗?我能得到赔偿吗?
2011-05-20 23:11 黄文珠(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20 23:45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老公与他人非法同居,你肯定胜诉,若你老公有经济支付能力,你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赔偿。具体可来电谘询
2 张勇律师  2011-05-21 07:30
1,你这种情况是受法律保护的。
2,你先生有过错,可少分或不分财产,应赔偿你的损失。
3,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3 110网律师  2011-05-21 10:00
女方得到抚养的机会很大,同时可要求支付抚养费。可以诉讼离婚,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女方可主张多分,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4 吴君瑜律师  2011-05-22 11:52
1、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2、孩子抚养权,一般是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综合考虑。
3、一方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可以向另一方主张损害赔偿。
5 110网律师  2011-05-22 12:24
可搜集证据争取孩子抚养权,可委托律师办理。
6 110网律师  2011-05-23 09:29
1、如果感情破裂,协商不成,可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2、在深圳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在深圳办理
3、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证据、主张和操作方式。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可对妇女和无过错方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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