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婚怀孕5个月了,孩子的爸爸不要我们,可以通过法律保护吗? 我决定和男友分手,却发现怀孕了,他要孩子,我不要,后来是我要孩子,他说他的经济负担不起,现在怀孕五个月了,每天不可终日,每天见面不说话,说话就吵嘴,甚至打架.他离家弃我而去回单位住了,我联系不到他.生活成问题,该怎么办?
2011-05-20 13:32 MDs6876(广东-深圳)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1-05-20 14:53
如果是这样,最好是引产.不然你就回家居住,待孩子生下来后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他承担抚养费.
2 110网律师 2011-05-20 13:35
什么情况,你们登记结婚了么?
3 张勇律师 2011-05-20 13:44
如果小孩出生,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4 李开宏律师 2011-05-20 14:33
1,若你将小孩生下来,你可以要求男友支付抚养费。
5 王金龙律师 2011-05-20 15:38
如果小孩出生,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6 110网律师 2011-05-20 16:37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之处,需要帮助的话,欢迎来电,方便的话也欢迎您来所详细咨询。(龙岗:吕助理解答)
7 吴君瑜律师 2011-05-20 17:25
要慎重考虑是否要孩子,如果孩子生下来,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8 110网律师 2011-05-20 19:56
孩子出生后,可以向男方主张孩子抚养费。
9 2011-05-20 21:32
因你们未登记结婚,目前对你保障的法律还是空白;若小孩生下了,你可要求他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