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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人身伤害
工伤,人身伤害 我和朋友是青岛本地人,为一家构件公司搞安装,去年10月份在莱州打工时,朋友被角磨机割伤了左手手背,在莱州市医院动了手术,接了三根筋,住了五天医院。老板报销了所有费用,出院后朋友回家休养,伤口好后一直不能干重活,老板再从来没有过问过。本月朋友去青岛401医院复查,医师鉴定筋没接好有粘连,需要重做手术,光押金需8000元。朋友很懵。请问这笔钱该谁来出?如何去向老板索要?这半年来可不可以索要误工费?要多少?老板是总厂搞安装的一个小承包人,靠压价包给工人和索总厂的提成发财。请各位懂法律的友友指点迷津。
2009-07-19 09:50 王煜(山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电话:15901376758  2009年07月19日 09时56分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19 12:11
属于工伤,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工伤等级,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医疗费由单位承担。
3 程才律师  2009-07-20 08:58
属于工伤的,按工伤程序处理,治疗期间的费用由单位全部承担,福利待遇与受伤前不变
4 110网律师  2009-07-21 14:57
先做好取证工作,以防备到时候老板耍赖。你可以要求工伤待遇,如果工伤走不通,可以打人生损害赔偿纠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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