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还是民事赔偿?找谁赔偿呢? 我父亲今年61岁,跟着我姐夫(他带了几个人,他也是跟着个大包工头做事的,大包头是他的老乡,大包工头才和建筑商有关系的。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去青岛黄岛区打工,在上班的时候不小心弄伤了右手食指,导致截断了最上面的那一节(手指三节中的的最上面一节)。现在还在医院住院治疗。咨询下这是属于工伤还是民事赔偿呢?应该是找谁去赔偿呢?请回复。谢谢!
2011-05-20 09:30 WQS3372(浙江-杭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05-20 10:13
属于工伤。找建筑单位赔。
2 110网律师 2011-05-20 09:32
是工伤,先申请工伤,单位为建筑商,找建筑商赔偿
3 fqad律师 2011-05-20 09:39
属于工伤,找建筑商赔偿,先去进行工伤鉴定,等伤残等级鉴定下来以后在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4 110网律师 2011-05-20 09:54
劳动事实关系存在,属工伤,既然都没有签合同,就找建筑商。
5 110网律师 2011-05-20 10:46
建议赶紧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6 孙旭权律师 2011-05-20 22:05
申请工伤认定
7 孙新律师 2011-05-21 20:30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