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关于车祸赔偿的问题想咨询 有个关于车祸赔偿的问题想咨询.我老公是2月1日出的车祸,3月16日出院然后5月16日在四川峨眉山做的伤残鉴定.因为做伤残鉴定是要求患者出院2月后鉴定.事阁1个月拿到伤残鉴定评为9级.然后在当地交警对做闲商由对方也就是驾驶员赔偿我们24000元(包括伤残赔偿),我们把所有手续都交给了他拿去向保险公司报销.现在他电话通知说保险公司不任我们那个伤残鉴定要我们从新做,我想请问一下,保险公司有没有这样的权利让我们从新在做这个鉴定.而且保险公司说我们做的鉴定是不符合他们的规定是假的,让我们到他们所在的地方从新在做鉴定,这样的说法合理吗?而且现在患者出院已经4个多月了,从新做鉴定还有意义吗
2009-07-18 23:34 熙熙妈(四川)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19 00:49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诉讼解决。
2 110网律师 2009-07-18 23:45
保险公司的说法是有依据的,严格来讲,伤残等级鉴定应该是在事故处理阶段,委托交警部门交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部门鉴定,或是在法院起诉阶段,双方共同委托法院去做司法鉴定,如果一方自行先做司法鉴定,除非对方认可,否则对方有权利要求重新鉴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当然有权利对你的伤残鉴定结论提出异议,鉴定和出院时间的长短没有什么关系。建议你们还是起诉,共同交由法院去鉴定吧。
3 喻远军律师 2009-07-19 06:09
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4 110网律师 2009-07-19 22:04
你好,鉴定机构一般是双方合意选择,单方委托有嫌不公,所以要求重新鉴定可以理解。
5 杨一林律师 2009-07-19 22:36
如果保险公司对你们的鉴定不满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即使到了诉讼阶段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