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跟小姐发生争执,后来报警了,后续问题? 前几天出去找了个小姐,在中途和小姐发生了争执,一起之下我打了110报警,(当时小姐就跑了)后来被警察带到了公安局做整个过程了记录,并签字,还按了手印,后来还要求我去做了指纹和照相!然后就让我走了,没有罚款,也没有任何其他的
1.我是报警的,为什么要做了指纹和照相?
2.这种情况会不会有案底,比较自己嫖娼是个事实!
1.我是报警的,为什么要做了指纹和照相?
2.这种情况会不会有案底,比较自己嫖娼是个事实!
2011-05-20 08:12 ybb123……(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5-20 08:28
答:1、涉嫌卖淫嫖娼罪(中止);2、没有处罚,不留案底。
2 110网律师 2011-05-20 14:45
1、涉嫌卖淫嫖娼罪(中止);2、没有处罚,不留案底。
3 110网律师 2011-05-21 13:53
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