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政侵犯经营权和公平竞争权案 行政起诉书
原告:
被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
案由:违法行政侵犯经营权和公平竞争权案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撤销《关于天津电子认证工作报告答复意见的函》及《情况说明》
2、判令被告恢复原告被整体移交的电子认证服务业务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
被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
案由:违法行政侵犯经营权和公平竞争权案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撤销《关于天津电子认证工作报告答复意见的函》及《情况说明》
2、判令被告恢复原告被整体移交的电子认证服务业务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11-05-19 23:04 amm6(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5-19 23:50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2 孙新律师 2011-05-20 08:08
具体行政行为才能被诉。所以请细化他的侵权内容。
3 孙新律师 2011-05-20 22:48
你的诉状不会被法院立案受理。因:第一项诉请中被告出具《函》及《说明》的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通过行政诉讼撤销;第二项诉请电子认证服务业务要依具体材料判定是行政行为还是民事服务行为——如果是认证审批部门不予审批或拖延审批可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4 孙新律师 2011-05-21 21:30
1,所述应是非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经营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2,如果是因为上下级行政主体的领导与被领导行为则不可诉。3,如果是地方机关据部文件实施行为则应诉地方机关。
欢迎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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