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离婚的女人,离婚时因为刚出院没有能力养活自己所以没要宝宝的抚养权 我是一位离婚的女人,离婚时因为刚出院没有能力养活自己所以没要宝宝的抚养权,现在我工作了有了自己的房子我想要回宝宝请问有多大的胜算?
2015-09-04 19:11 ask201……(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5-09-04 19:12
你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
2 徐卫东律师 2015-09-04 19:18
你好,可以起诉争取
3 孙新律师 2015-09-04 19:30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4 怀向阳律师 2015-09-04 19:46
你好,需要结合证据情况分析,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孩子由你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 常路律师 2015-09-04 20:04
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 赵江涛律师 2015-09-04 21:55
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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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男女双方准备离婚,而女方不得不因为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而放弃小孩的抚养权,让男方抚养
4个回复请问,离婚孩子抚养权归我!可是因为我没有能力,我将孩子送于他们抚养
3个回复户口在德州已经离婚,但是因为没有再婚,自己没有房产,所以户口一直在前夫家
0个回复我今天4、10号跟老公离婚的因为我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法院把孩子判给了前夫
3个回复两个人离婚,两个小孩,抚养权是男方,还是女方,她没有能力抚养她,她没有家人没有房子
1个回复因为琐事和老公离婚,离婚时什么都没有要,只要了两岁的女儿,现在没有抚养能力想要抚养费
0个回复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哺乳期内离婚,因女方暂时没有抚养能力,孩子的抚养权给了男方
3个回复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哺乳期内离婚,因女方暂时没有抚养能力,孩子的抚养权给了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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