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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习 把个人应得利益
学校实习 把个人应得利益 我女朋友在一个技校上学··然后去北京要实习三个月·去实习一天要工作12个小时·工厂是有工资要开的 但是学校都据为己有了 每天只管三餐和住宿···这属于侵犯人权吗
2011-05-19 19:28 爱昵呢(湖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19 22:46
学习提供实习的机会已经不错了.
实习单位付给学校的钱没有下发到实习学生头上,这事别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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