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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逮捕必要的,公安机关应该在什么规定期限变更强制措施
无逮捕必要的,公安机关应该在什么规定期限变更强制措施 无逮捕必要的,公安机关应该在什么规定期限变更强制措施
2011-05-19 17:32 psy(湖南-益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农地房】专业团队律师  2011-05-19 20:42
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维权,可委托我们办理,具体要看案情,详细情况可联系我
2 110网律师  2011-05-19 22:39
拘留期满就变更强制措施
3 110网律师  2011-05-19 23:43
三十七天之内变更强制措施。
4 陈瑜律师  2011-05-20 11:20
刑事拘留期限内,如果公安决定,最长不超过30天。
5 孙新律师  2011-05-20 22:20
七天内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6   2011-05-21 15:11
最长时限为刑事拘留37天届满,应当变更强制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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