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被学校大门夹死。 一在校学生在课间时间违反校规,钻学校的大门外出买东西。其间被校工(看大门的)劝说无效,校工启动电动大门开关,意外把学生夹死。请问,学校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学校的赔偿标准大概多少?
2011-05-19 15:45 快速注册(河北-保定)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艳强律师 电话:13903114110 2011-05-19 17:33
你好!第一,小攻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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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11-05-20 09:04
学校要承担赔偿责任,校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3 孙新律师 2011-05-19 15:51
学校要承担主要责任,死亡的赔偿标准是市民三十二万左右,农民十二万左右
4 孙新律师 2011-05-19 16:10
学校应该承担学生死亡的全部责任,具体赔偿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上规定的标准计算。
5 李水全律师 2011-05-19 16:29
学校应当承担责任,赔偿费用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