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将公用过道私自出租给别人我要怎么处理 原隔壁邻居房主彭某将房子卖给现隔壁邻居李某,因我们两家房子中间有一条公用过道,所以彭某卖房时向李某说明了过道是公用的并在协议上注明了这一条,我们大家也都当面签了字,可后来李某却私自将过道出租给了别人,因为房子还没过户,所以我们想通过彭某来协调此事,以免发生纠纷,可李某却固执到底。我想请问一下,彭某因此想收回已卖出的房子,法律会给予支持吗?
2011-05-19 15:42 tqa4181(贵州-毕节)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19 16:08
彭某不能要回房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李某,让法院判决租赁无效。
2 唐羽生律师 2011-05-19 19:02
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另外一个途径就是起诉买主李某,要求其排除妨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