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民事法律咨询
谁来办理非法集资案对债权人的赔偿?
谁来办理非法集资案对债权人的赔偿? 2010年王超以民间借贷的名义向我们借资达600多百万,2011年3月29日大安区公安分局以王超涉嫌非法集资罪收审,现已正式逮捕。我们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我们是王超的债权人,我们是受害者,我们的钱能收回来吗?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谁来办理对债权人的赔偿?
2011-05-19 14:28 aFw3648(四川-自贡)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1-05-19 15:00
你好,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王超集资的行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法院不予受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超按约定偿还借款!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