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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想离婚我们有一儿一女,想要女儿的监护权,男方经常喝酒
感情不和,想离婚我们有一儿一女,想要女儿的监护权,男方经常喝酒 感情不和,想离婚我们有一儿一女,想要女儿的监护权,男方经常喝酒,男方爸爸也喝酒,全家人说话都特没素质,经常说脏话,是不是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
2015-09-02 17:29 ask201……(河北-保定)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5-09-02 19:24
可以主张对方酗酒
2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15-09-02 20:23
两个孩子通常每人直接抚养一个,保持自己直接带养女儿的现状有利于你征得女儿直接抚养权
3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5-09-02 21:06
法院一般会依法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具体的依据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5-09-02 21:26
起诉离婚
争取女儿抚养权
5 110网律师  2015-09-02 17:30
是的。但是你要举证他们酗酒。
6 宋超律师  2015-09-02 17:43
是可以主张对方酗酒的
7 110网律师  2015-09-02 18:29
建议您直接起诉解决
8 王红影律师  2015-09-03 08:35
由你抚养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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