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到期借款不还,于2014年6月出具本金加利息 借条共计十万元
到期借款不还,于2014年6月出具本金加利息 借条共计十万元 到期借款不还,于2014年6月出具本金加利息 借条共计十万元。借条上写明2014年10月还清。时至今日没有归还,(还找理由说我让他家人知道此事,现不认帐!)
请问我要怎么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5-09-01 17:32 ask201……(河南-郑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明亮律师  2015-09-01 17:46
尽快起诉,借条是有时效的,
2 何翠主任律师  2015-09-01 18:26
可以直接起诉
3 张振阳律师  2015-09-01 19:09
尽快到法院起诉吧,2年的诉讼时效不要过了,需要律师介入请来电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