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于1999年7月份向农信社借款2万元,为短期贷款,期限3个月,并以老家自有房屋作为抵押 父亲于1999年7月份向农信社借款2万元,为短期贷款,期限3个月,并以老家自有房屋作为抵押。此笔资金用于当时父亲任职的建筑公司经营用,后父亲于2003年2月份因心脏病突发离世。后来,建筑公司改制,已变为另一人私有。农信社将此合同及借款手续等于2015年做了债权转移,一帮专门要帐的人,现在要求偿还借款,不然就要求变卖房屋,我不知该怎么应对?
2015-08-31 22:32 ask201……(山东-济南)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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