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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在南宁市一人民医院生了一个男孩,三年前分手了,小孩就跟父亲过
六年前在南宁市一人民医院生了一个男孩,三年前分手了,小孩就跟父亲过 六年前在南宁市一人民医院生了一个男孩,三年前分手了,小孩就跟父亲过。现小孩六岁了,出生证还在医院,医院规定一定要女方来医院才受理办理。已通知女方一年多要她去医院,可就是不理不管。今天去法院问过,法院说抚养费可以起诉,可出生证没方法要求女方去办理。我该怎么办?一直都未婚
2015-08-31 19:08 ask201……(广西-南宁)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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