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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单位八月份初开始装修,8月25日我们职工上班。第一天我就出现了眼睛疼和心跳加速的情况
律师您好,单位八月份初开始装修,8月25日我们职工上班。第一天我就出现了眼睛疼和心跳加速的情况 律师您好,单位八月份初开始装修,8月25日我们职工上班。第一天我就出现了眼睛疼和心跳加速的情况。于是提出辞职,28日提交的辞职信。现单位说按照劳动法,需要继续工作1个月。这样的要求不合法吧?毕竟是因为他们的装修造成的我的不适啊,对么?我该怎么应对,谢谢!
2015-08-31 17:42 ask201……(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5-08-31 22:05
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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