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个问题 如果甲乙于1982年结婚,第二年生有一子丙,1987年甲被错判服役,于1988年死亡,乙带丙改嫁,2005年有关单位为甲补发了被错判死亡这段时间的工资25000,现甲父母健在,补发工资应该如何分割 希望解释一下 谢谢了
2011-05-17 14:08 PdM3081(北京)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5-17 14:11
由乙、丙、父、母平分,但这些人同意不平分的除外。
2 孙新律师 2011-05-17 14:13
这涉及一个法定继承问题,乙丙都有平等继承权
3 孙新律师 2011-05-17 14:22
所补发的工资应属于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甲的遗产,遗产由甲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分割。
4 110网律师 2011-05-17 14:29
你好,由配偶、父母、子女平分。
5 常路律师 2011-05-17 15:36
您好,由配偶、父母、子女平分。
6 孙新律师 2011-05-17 15:42
按继承法继承分配。
7 孙新律师 2011-05-17 16:07
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然后按照继承处理。
8 赵亮律师 2011-05-17 16:20
个人认为 一半是夫妻共同财产 另一半是法定继承
9 李同红律师 2011-05-17 16:33
原则上应当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
10 赵江涛律师 2011-05-17 18:04
配偶、父母、子女平分。
11 孙新律师 2011-05-17 18:33
所补发的工资应属于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甲的遗产,遗产由甲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分割。
12 李建成律师 2011-05-18 11:12
由配偶、父母、子女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