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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新工伤赔偿标准么?
适用新工伤赔偿标准么? 我友2007年9月工亡,2010年11月下达工伤认定书。厂方不服起诉到区级法院,直到2011年3月市级法院才终审判决书。2011年5月要在劳动局仲裁,能否适用新的工伤条例要求赔偿?
2011-05-17 13:47 杜山如水(山东-淄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17 14:02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所以说你朋友的工伤认定已经做,应该按旧工伤保险条例,但你可以按新的条例标准提赔偿,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去决定适用哪个标准。
2 李海英律师  2011-05-17 14:04
可以适用新的工伤条例要求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1-05-17 14:17
你好,可以适用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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