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遗产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母有一套200平米的小楼,我父亲去世多年,我还有一个弟弟,现在房子需要翻盖(建成五层的宾馆),大概需要120万元左右,我妈妈手里只有10万元,我弟弟刚刚毕业,其余的钱都需要我来筹集,我妈妈平时就非常偏爱弟弟,我担心妈妈百年以后不会留给我遗产,她现在说可以立遗嘱,可是她说撤销也是可以撤销的,以后会发生什么是谁都不知道,我心里没有把握,请问房产证是否可以增加我和弟弟的名字,如果是这样应该说这套房子有我三分之一了,这样我会安心些,可以这样做吗???
2011-05-17 13:02 cc5201……(河北-秦皇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5-17 13:07
可以签定订协,约定建好的房子归你们三个人所有。
2 孙新律师 2011-05-17 13:55
你可以这样做,也可以写 份遗嘱 ,将事情说清楚,然后对遗嘱进行公证。
3 孙新律师 2011-05-17 17:59
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或赠与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