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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 您好,想咨询一下关于民间借贷的问题,2013年朋友有闲散资金,经我介绍放在我的一个亲戚那里吃利息,亲戚在外地,因是亲近信任的亲戚,当时他让我代签借条,于是我便签了为期一年的借条,署名是我的,到期时,因亲戚经济出现问题,他与这个朋友谈妥将利息及本金继续放在他那,更新借条(他自己的签名)由我转交,但是借条收到之后,朋友却说钱现在也还不了,旧的借条就还放他那,新借条放我这。
想咨询一下,旧借条还在朋友那,而新借条他又不肯收,那么如果朋友起诉的话,我是否仍有还贷责任?如果有责任,我该怎么办比较好?谢谢。
2015-08-31 11:07 missem……(福建-莆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记根律师  2015-08-31 11:34
代签人的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2 110网律师  2015-08-31 17:16
你朋友可以凭着借条直接起诉你。
3 潘碧霞律师  2015-09-04 18:07
你是由责任的,建议及时将条换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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