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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怎样补尝生育待遇金给职工
单位怎样补尝生育待遇金给职工 本人去年11月份生孩子,单位已办理了生育保险待遇,补尝是正常3个月产假3*2268=6804,1个月难产假(剖宫产)1*2268=2268,营养费1890,共10962元,我只休了2个半月产假便上班了,在休产假其间公司照常发工资,请问公司还应给我发多少生育补尝才合理?多谢!
2011-05-17 11:54 dbg700(广东-广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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