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其他法律咨询
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您好!我是个生了一个七岁男孩的妈妈!我是09年和老公领结婚证的。但是在此之前他和一个女人在一起同居了好多年。在领证前我问过他是否已经和她分开。可是到现在还是没有和那个女人分开还是一直在一起同居,那个女人还好几次的打电话给我。昨天一早被我奥门街小区的停车场看到了他的车。后来两人就大吵。我们现在在米铺村有一处七层,在龙楼镇上有一处三层,在文昌县城有一套130平米的房子,还有四台车,还有鱼塘、沙场等等!他现在说什么也不给我,孩子也不给我,要把我从这个家里赶出去。昨晚他也没有回来,我今天去奥门街小区的停车场又看到了他的车在。他的好多朋友和家人也知道他和那个女人住在一起。我现在是想和他分开,并且能拿到孩子和我的那一份财产,因为孩子还太小,我不能让他跟随那样的父亲生活在一起。现在应该怎样做才能是最好的办法?谢谢洪律师
2011-05-17 08:46 流浪的辛巴(海南-海口)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吴君瑜律师  电话:13421398256  2011年05月17日 15时07分
1、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
2、因男方与他人在外同居,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孩子抚养权,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定归属。
4、你可以主张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