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判决不满 可以重新起诉吗 请问因家庭纠纷的故意杀人罪判死缓,是2009年的案件 当时法院是过了上诉期才给我判决书的 听说被判死缓是不会死的 我对判决结果很不满 又没有赔偿 又没有告诉我犯罪人的去向和关进哪里 就这样给我一份判决书就无声无息 我可以告这法院的吗 我怀疑法院的人是不是收了黑钱 请问成功的机会大不大 请各位给点意见吧 谢谢了
2011-05-16 17:32 lZL5205(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吴勇波律师 2011-05-16 18:25
判决的上诉期以送达之日起算,你不服判决的,可以上诉,如果现在判决生效了,你可以申诉。需要律师代理申诉的,可以来电详谈
2 110网律师 2011-05-16 18:53
可以申诉,要具体看
可与本律师联系
可与本律师联系
3 刘穗珊律师 2011-05-17 12:55
您好!按您的陈述分析,您是受害方,不能上诉,但可以提请检察院进行抗诉以达到与上诉同样的效果。详情可来电联系,我仍将真诚为您解答。
4 杨艳国律师 2011-05-17 16:43
你应该当时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但现在你仍然可以提出民事赔偿。
5 李开宏律师 2011-05-17 18:23
可以申诉
6 陈贤良律师 2011-05-18 17:23
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