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书面合同 租客可以退房吗?需要赔偿房主违约金吗? 请问 ,我租用别人的房子 ,那房子算是门面房的,已一次交付一年房租, 为期一年, 没有书面协议 ,现在用了两个月了,我在法律上可以要求房主退钱吗?我需要付违约金吗?
2011-05-16 14:04 开000(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16 14:18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所以你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且不需要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