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右手血管,神经全被砍断,公安人员对我说出院后就可以搞伤情鉴定 我右手血管,神经全被砍断,公安人员对我说出院后就可以搞伤情鉴定,可我出院后去司法所,工作人员确说要三个月才能搞伤情签定。请问下律师同志们,司法人员这个说法合理吗?敬请回复为谢!
2015-08-28 17:47 ask201……(贵州-贵阳)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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