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合家庭房产纠纷! 我自己家于1981年建成的老房子,2003年我妈妈过世后,2004年爸爸另找新人,女方离婚多年,有一女,抚养权在她前夫。女方出资4万左右,我爸爸出资10多万在原来的地基上新建房屋(双方出钱时没有任何证明)。房屋建成后第二年该女人和我爸爸去领了结婚证。没有办理房产证,土地证还是我爷爷的名字。现在该地段房价升值,相处之后发现女方个性恶毒,现要求我爸爸给40万离婚,又要求我给20万,不然就让家里永无宁日!我和爸爸都是工薪阶层,都是老实本分人,没有那多钱,现在女人咄咄逼人,竟要赶我出门,请问第一,我怎么样能合法继承房产?第二,如果我爸爸跟该女人离婚,该女人能分得多少财产?
2009-07-16 10:22 **静(湖北-黄冈)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滕月辉律师 电话:13752274821 2009年07月16日 10时58分
你的父母都没死,你无法继承房产。如果离婚,可以估价该房,房屋升值的部分女方肯定也要主张的,平分或者适当少给女方一部分。协议不成,起诉。
2 刘江律师 2009-07-16 10:36
具体加你当面咨询律师为好
3 110网律师 2009-07-16 11:07
最多按其出资额的份额及增值部分归她。专业婚姻财产案件律师。咨询电话:1320718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