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偷税漏税 自然人股东因承担什么责任? 8年以前,别人用我的身份证注册一个有限公司,我是其中一个股东,只有百分之五的股份,我已经离职快六年了。离职时,跟其中一个大股东签了股权转让协议,但是没有在工商局备案,也没有加盖公章,只是签了字,现在公司偷税漏税,我会承担责任么?工商局的网站上面还有我的名字,上面显示我占了百分之五的股份。股份转让协议还在,具备法律效益么?
2015-08-29 00:26 ttkx19……(湖北-宜昌)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杜红涛律师 2015-08-27 20:58
协议有效,没有变更登记,需要看你们的具体情况
2 汪志国律师 2015-08-27 22:23
您好!一般不会承担责任了。
3 韦云律师 2015-08-28 07:57
作为股东,以认缴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没有参与偷税漏税,股东个人无责任。
没有参与偷税漏税,股东个人无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5-08-28 11:59
公司债务、通常情况下与股东无关。
5 朱君秀律师 2015-08-29 00:39
答:1,不会。2,有效。3,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