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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你好!现有土地问题想咨询您一下。我家从1990年开始租种同村刘某家土地并有字据,承包费用为1500元10年。刘某由于家境不好在2000年又签订一份承包字据,该字据为一份永久性的承包字据(在当时来说是一份买卖的字据并且口头上也说过买卖的话),意思是我家给刘某家2500元刘某家将其土地永久性承包给我家。双方签字画押按手印。并有证人在场。现在村里的土地值钱了大家都在卖地,刘某家想收回土地不再承包给我家。那么我家是不是就得将土地归还给他家任其买卖?就这个问题想得到您的答案。非常感谢!
2011-05-14 22:56 农村人199……(辽宁-沈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何峤巍律师  2011-05-14 23:00
永久性承包的约定无效。刘姓人家转包给你的期限不能超过其承包期限。而且,如果你当时给付的价格远远低于现在的市价,同时刘姓人家因将地承包给你而导致无地可种生活因此陷入困境,可以时势变更为由主张增加租金或者收回土地的
2 王全安律师  2011-05-14 23:02
【1】土地的所有权永远都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你们都无权买卖的。
【2】对方将土地是转包给你,而不是你说的承包。真正的承包人是刘家。
【3】不存在永久性承包的,承包是有期限的,超过法定期限的无效。
【4】刘家一直都是该土地的承包人,他当然有权收回土地的。因为他的土地经营权证是他的名字信息。
3 马宝昌律师  2011-05-15 11:55
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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