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持砍刀故意伤人、 2011.04.06 在梅河口4人持砍刀对一人进行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颈外伤、肩部外伤、双手外伤、腕部外伤、右耳神经断...花费医药费20000.余元 法医鉴定为轻伤害、现抓捕一人、3人在逃.想请教一下有什么应该注意的地方..我可以拥有哪些权利、可以索求多少赔偿。谢谢、、、
2011-05-14 14:24 jyf731……(吉林-通化)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5月14日 14时28分
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根据评残结果要求赔偿金,还有精神损失费等。如有不明白可来电咨询。
2 孙喜春律师 2011-05-14 18:59
你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解决具体的追究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