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这样做公司是不是犯法 2月27日提交的辞职报告,3月11日公司叫人过来和我交接,交接手续办完后,公司却扣押的我离职单,不让我把离职手续办完,3月12日又打电话过来说要带新人几天,不带的话就以书面的形式通告到我家里。我想问下这样做公司是不是犯法
2011-05-14 14:10 YuO4063(山西-吕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14 14:20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公司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2 孙新律师 2011-05-15 01:34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