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的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费问题 我和我妻07年4月结婚,婚后感情不是很和谐,08年她起诉我离婚,我没同意。10年7月小孩出生,13年6月她无缘出走,后我以人口丢失报案,2个月后,她回来认错,我们又一起生活。今年4月,她又离家和我分居,6月中我发现她和一男人来往密切,但无实质性证据。7月初,她和那男的晚上外出发生车祸,几天后我得到信息,到医院后和那男人发生争执,后报案平息。我想问的是1、我现有房屋一处,系我们未认识时婚前父母为我购买在,但房产证是婚后一年多才办理,这个房屋怎样分配。2、结婚后,她没有固定工作,做临时工作,但工资由她管理和支配,具体她有多钱我也不清楚;我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前几年陆续偿还了因结婚带来的欠债,这两年除支出全部家庭费用外,现有节余,由我保管。这部分财产怎么分配。3、我们有一男孩现5岁,同我父母居住并照看近2年多,今后由我抚养,她应怎样支付抚养费用。4、我能否以过错方对她提出要求婚姻偿还,但是她出轨的实质性证据我不充分。
2015-08-26 22:15 悲在心头(陕西-汉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5-08-26 23:21
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盛情确已破裂”根据你说情况已经可以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房子属于你婚前人财产,现有节余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要区分过错的类型,如果是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错误,只能要求损害赔偿,与财产分割无关。如果是出轨,因没有达到要求损害赔偿的程序,即不能要求损害赔偿,也不影响财产的分割。
首先要区分过错的类型,如果是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错误,只能要求损害赔偿,与财产分割无关。如果是出轨,因没有达到要求损害赔偿的程序,即不能要求损害赔偿,也不影响财产的分割。
2 康治斌律师 2015-08-26 23:18
1,房屋属于你的婚前财产;
2,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3,抚养费最高为对方月总收入的30%;
4,除非有证据证明女方属于过错方,否则很难要求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3,抚养费最高为对方月总收入的30%;
4,除非有证据证明女方属于过错方,否则很难要求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