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你好,胡律师。现在我要求离婚,但我老公失踪一年了,我婆婆要从我这里争孩子和钱
你好,胡律师。现在我要求离婚,但我老公失踪一年了,我婆婆要从我这里争孩子和钱 你好,胡律师。现在我要求离婚,但我老公失踪一年了,我婆婆要从我这里争孩子和钱,我先前一直说我没有钱,但是她们找到了一张农行的明细单交给法院,现在还没判下来。如果判的话会不会判给他们一半财产?这些钱我转出来会不会被查到?
2015-08-26 15:16 ask201……(重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5-08-26 15:22
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2、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父母一方生活。抚养费按照对方收入的20-30%计算,支付至子女满18周岁。
3、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4、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免费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8-26 15:48
这是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交相关证据的
3 胡芳律师  2015-08-26 15:46
你好,你的情况没写清楚,起诉你是起诉离婚还是什么?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4 朱玉强律师  2015-08-26 19:39
你好,你婆婆没有权利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