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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军产房纠纷问题
离婚后军产房纠纷问题 离婚后有一共同房产。属于军工厂的内部福利房。协议时说好男方要房给女方补偿金。只有房屋所有权证。名字是女方的。现在因为过不了户,男方没有给女方补偿金。请问。这种情况。房子是属于女方的吗。这种房子将来比如说男方再婚后子女有继承权吗。还有过不了户可以赠与吗。谢谢。在线等。
2009-07-15 15:10 wxm771……(北京-丰台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祝永根律师  电话:13141427548  2009年07月16日 15时54分
你好!
军产房有完全产权的可以过户,但应征得单位的同意!子女可以继承,也可以赠与!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15 15:59
1、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
2、可以继承。
3、可以赠与。
3 110网律师  2009-07-15 15:19
这种房子是具有完全产权的,还是单位内部的福利房,单位拥有产权,职工只享有使用权。最好再问下军队内部的房产管理部门。看为什么不能办理过户。
4 赵江涛律师  2009-07-15 17:15
是过户
5 孙新律师  2009-07-16 05:55
如果已经办理房产证是可以办理变更的。
6 110网律师  2009-07-16 18:20
问题比较专业,建议与律师详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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