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原是居民户口,我是农业户口,离婚后通过诉讼争回孩子的抚养权,小孩能不能转为农业户口,和我一样享有 我小孩1995年出生,当时政策是必须跟随其母亲(居民)的户口,所以他的户口也一直是居民户口,我们离婚后,一直都没有变更小孩的户口,但现在前妻已经再婚,育有一子,而且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继续抚养我的小孩,我自己一直都没有再婚。现在我想通过法律诉讼,争回小孩的抚养权,这样1,不知法律程序如何操作?2,法律是否支持我的申请?3,我是农业户口,申诉成功的话,小孩能否将居民户口随我转为农业户口,和我一样享有本村的股份分红的权利?请大家帮助解答,非常感谢!
2011-05-13 13:28 pp7772(广东-佛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5月13日 13时33分
变更子女抚养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 110网律师 2011-05-13 23:53
你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方式是双方协商或者去起诉变更抚养权。
你的孩子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后,可以落户你村,是否有份分红,按照村规民约处理。
你的孩子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后,可以落户你村,是否有份分红,按照村规民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