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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帮忙,我这样操作可以吗?
请帮帮忙,我这样操作可以吗? 08年10月因为营业执照延误,公司的同事社保都晚缴了一个月,但是就这个月里一同事出现工伤情况(无法走工伤保险理赔),动完手术后医院建议休息一个月,现在8个月过去了,还不能上班,伤残鉴定也没做,说是不能做。

肇事全责,但是未提供医疗费,公司垫付8万,与此员工有借款协议,8个月来一直支付全薪

我的应对方案:
继续让马林停工留薪,满至12个月,再要求其上班;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所以我们可以要求马林停工留薪满12个月后正常上班。满至12个月时,无论从公司职责上讲还是道义上讲,都说得过去

请问,这样操作可以么?
2009-07-15 10:04 zixiuf……(北京-朝阳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7月15日 11时19分
从你的叙述看,应当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除了你的方法,另外,还可以建议员工及时起诉肇事人。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15 11:16
构成伤残的,应当支付伤残赔偿金,给予相应的工伤待遇。
3 孙新律师  2009-07-15 12:07
公司应当支付工伤待遇.受伤员工同时要求第三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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