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代办机构要求在代办服务费基础上加收其他费用,怎么办? 我是二手房买卖的买方,找的代办机构签订三方合同,合同中注明: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如果公积金贷款无法办理可以选择现金或商业贷款,因合同为代办机构提供,内容里无对该代办机构的制约,买卖双方就要求代办人就在补充条款里写出代办机构的服务为:办理资金监管、过户、公积金贷款、放款。但现在买方因房屋评估价过低无法支付高额首付而想选择商业贷款,被代办机构回绝,说如果选择商业贷款必须在已交付的服务费基础上再加上贷款额的百分之1.5作为贷款服务费,否则不予办理。因合同中没有对代办机构办理商业贷款服务的制约,本人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买方的利益能不能受到保护,应该怎么做?谢谢。
2015-08-24 10:50 yurill……(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08-24 22:09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不能协商解决的,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5-08-24 18:54
请携带你的合同找律师根据合同的内容给您回复,欢迎您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