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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天我的摩托车撞上了另一个摩托车,那个人只是一点皮外伤,但
前二天我的摩托车撞上了另一个摩托车,那个人只是一点皮外伤,但 前二天我的摩托车撞上了另一个摩托车,那个人只是一点皮外伤,但当时我撞上人向前开了十几米才又倒回来扶那个人。现在那个人一口咬定我是想跑。过了二天又要求我拿六干块钱。我是全职妈妈没有干工。老公一个月才三千多块,我说给她四千她都不干。我朋友说没钱还不如去拘留十五天。我想问像这种情况我是负刑事责任好点,还是给他钱呀
2015-08-23 13:18 ask201……(广东-江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5-08-23 13:20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2 110网律师  2015-08-24 13:51
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你有买保险可以叫保险公司向索赔,对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医疗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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