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律师帮帮忙 谁能帮帮我:2008年8月因一起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起诉对方并于2009年3月开庭,隔4天又开了一次庭,可到现在就一直没有了音信,我打电话向本案法官询问,他总是说再等等,可就是一直没有法院那边的信儿,我非常无奈,现在该怎么办呢?
2009-07-14 15:52 大溪水(河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14 17:08
一般的,应当3-6个月结案。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09-07-15 09:42
你好!法院从立案到宣判最长在6个月内审结,如果超过期限可向该院领导反映情况
3 110网律师 2009-07-14 15:56
z可以向庭长和院长反映,但最好还是督促承办法官
4 110网律师 2009-07-14 16:12
什么时候立案的,民事普通程序是从立案起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时3个月内审结,自己可以比较下,催问下主办法官,如果超过审限,可以向院领导反映。
5 孙新律师 2009-07-16 22:36
可以找法院领导或人大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