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心桥出质量隐患的问题 本人出3万元在某一个村子修了一座简易的钢筋混泥土爱心桥。原本意只是想献献爱心。当通知去验收的桥,到了一看发现桥明显质量存严重隐患。(后来我找专家现场鉴定存在安全隐患),从专业的角度看,明显是偷工减料了。
先不说我这钱算是好心没办成好事儿也就罢了。
如果以后这个桥出了事故怎么办,算谁的?
我需要和村上做一些什么文字性的东西来解决此问题?
或者还请专家给我解答解答。谢谢了!
先不说我这钱算是好心没办成好事儿也就罢了。
如果以后这个桥出了事故怎么办,算谁的?
我需要和村上做一些什么文字性的东西来解决此问题?
或者还请专家给我解答解答。谢谢了!
2011-05-12 17:30 love62……(陕西-西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05月12日 18时53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建议你及时拆除或者修复,并给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损失赔偿责任。
3,你签订的任何免责条款,因违法而无效。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建议你及时拆除或者修复,并给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损失赔偿责任。
3,你签订的任何免责条款,因违法而无效。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