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法 你好,我的问题是,残疾人福利厂,租了本县党校的厂房,再交纳第3年房租时,因暂时经济原因没按时加纳房租而被党校上诉取消了合同,请问对于20余名全残疾人的福利厂,法院纯粹按正常法律程序判决,是否妥当?
2009-07-14 11:59 gengfu……(黑龙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14 13:10
依据法律规定,没有问题。
2 110网律师 2009-07-14 12:13
法律是法律,人情是人情,不过法院应该会考虑你们的实际情况做调解工作,希望你们能和对方达成和解。但福利企业绝不是可以不按时交纳房租的理由。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7-14 12:27
残疾人企业国家对政策税收有优惠,但是在民事活动中应该依法办事,不能说因为是残疾人企业就不用承担合同中的义务。
4 110网律师 2009-07-15 06:42
在租赁期间您们属于违约,党校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补交房屋租赁费,解除合同。
5 110网律师 2009-07-16 09:19
完全可以如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