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算不算是团伙欺诈? 我是一名氩弧焊,焊工。今年二十岁。年初3月份我与一家工厂签订合同,因为缺人的关系,那家工厂采取了,合同制 是这样的,合同内容如下,2011年度,因本厂生产需要,与某某签订此合同,定金为2000元,如,某某人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再本厂工作一年,那么将以合同标准赔偿本厂3倍的赔偿金。
我再3月份和人签订的合同,和我一起去的还有两个朋友,但是现在我对那家工厂的工作条件不满意,不想再那里工作了。如果我仅赔偿他的2000元定金,我们是不是构成团伙欺诈罪?
我再3月份和人签订的合同,和我一起去的还有两个朋友,但是现在我对那家工厂的工作条件不满意,不想再那里工作了。如果我仅赔偿他的2000元定金,我们是不是构成团伙欺诈罪?
2011-05-12 07:47 z38647……(河北-沧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5-12 07:53
劳动合同没有订金违约金等规定。